央廣網合肥7月27日消息(記者梁明星)進入伏天,高溫天氣在所難免。合肥市勞動監察支隊今天發佈高溫津貼相關政策。包括合肥地區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,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季節津貼,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中剔除高溫季節津貼後,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,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℃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,從mSATA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℃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。
  根據相關規定:日最高氣溫達到40℃以上,應停止當日室記憶體外露天作業;日最高氣溫達到37℃以上、40℃以下時,單位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,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,且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;日最高氣溫達到35℃以上、37℃以下時,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,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,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。
  據瞭解,勞動者因高溫停止工作或縮短固態硬碟工作時間,企業不得因此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,不得因增加高溫季節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。而且,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季節津貼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中剔除高溫季節津貼後,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。高溫季節津貼計入工資總額。
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發SD記憶卡放高溫季節津貼產生的爭議,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解決。  (原標題:合肥: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季節津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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