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陳秀梅) 從即日起,由文化部藝術司、自治區文化廳聯合舉辦的“回族音樂匯寧夏”·全國回族歌曲創作徵集活動面向全國開徵。
   此次徵集活動主要為歌詞、歌曲類創作。參評歌曲應具有回族音樂基本元素,回族風格濃郁;內容健康向上,民族特征鮮明,創意新穎;旋律優美,易於傳唱,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和感染力。參評歌曲須為改革開放以來參評者原創的歌曲並具備自主版權,不包括曾在其他全國性比賽中獲獎的作品。每位作者報送的歌曲不超過兩首。
   參評歌詞可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於7月1日前報送自治區文化廳藝術處;參評歌曲須通過郵寄於9月1日前送至文化廳藝術處,同時提交音樂小樣3份、A4紙書寫或打印的樂譜10份。
   據瞭解,本次活動將設歌詞類、歌曲類兩大項,分設一、二、三等獎和優秀獎若干名。其中,歌詞類一等獎獎勵2萬元、歌曲類一等獎獎勵8萬元。  (原標題:“回族音樂匯寧夏”全國回族歌曲創作開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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